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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漫大魔王第36章 康斯坦丁

廷元 / 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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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吧地的这些血鬼,都是由再普通的平常转化而,生活作风也和普通样,平常只擅喝喝酒、蹦蹦迪,本没有什么像样的战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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韦恩手持武士刀,在血鬼中,九,犹如狼入羊群,杀得血鬼丢盔弃甲。

杀得起,心中由嗜血渴望引起的绪,逐渐得到了宣泄。

,想找狄肯·佛斯特这条鱼的时候,发现那家伙早就跑得没影了。

淦,嗜血渴望真误事!

韦恩的血鬼杂兵,同样被韦恩的血腥杀戮吓破了胆,纷纷怪声,把手里的武器扔,头逃窜。

韦恩逮住机会又杀了几只跑得慢的,最刀,劈飞了最个倒霉蛋。

这只倒霉蛋,也正是刀锋开门看到的那个。

倒霉蛋化为飞灰消散,刀锋的视线落到了韦恩

而同时,韦恩也注意到了刀锋

刀锋那黝黑的肤,又又壮的材,还有那个鲜明的铠甲、黑的风,酷酷的墨镜,最关键的是背背着的那把剑,都标致着份。

噢,,这造型,绝对就是马的刀锋无疑

世,《刀锋战士》映的时候,韦恩年纪还小,刀锋那酷酷的造型,绚丽的剑法,脆利索的杀敌手段,在韦恩心中留刻的印象。

可以说,美漫改编的各种电影、电视剧中,韦恩最佩的就是刀锋这个角

甚至,以韦恩就是刀锋的丝。

——小时候,模仿自己的偶像,手持木棍对着个假使敲,幻想着自己是刀锋战士,手持利剑,噼里啦地在砍血鬼,把血鬼直接砍得稀里哗啦!

毕竟,刀锋的造型太酷了!而且舞剑的手法,点也多数米国电影那样僵,甚至比世韦恩故乡拍的武侠片都有

最重的是,刀锋意恩仇,说杀就杀,绝犹豫。

马的容易了!

念及此,更为了引起的误会,和自己小时候喜欢的角打起,韦恩主跟刀锋打招呼:

“嘿,伙计,看这造型,定是把这些血鬼杂们通通吓破胆的行者刀锋吧?在杀血鬼的程中,没少听说的名字。韦恩,是个怪,很认识。”

原本,刀锋看到韦恩在杀血鬼,就意识觉得韦恩是敌。此时听了韦恩的自介绍,立刻对韦恩好倍增。

刀锋生都在和血鬼作战,和样专心杀血鬼的,就是刀锋的朋友!

说,见面,韦恩就巧妙地、地夸了刀锋句,这让刀锋很受用。

所以,对于韦恩的话,刀锋毫无怀疑。

康斯坦丁和温切斯特也没有怀疑韦恩的份,毕竟,面对血鬼这种怪类同族,是天生的盟友。

,等康斯坦丁看到地面厚厚的灰尘,脸眼睛瞪,怪了起:“韦恩,已经杀了多少血鬼??”

韦恩认识这是谁,但这既然跟着刀锋,应该是友非敌。于是韦恩实话实说:

“差多八九十个吧。这里的血鬼概有两百个,自己杀,剩的逃走了。对了,们小心些,这地四通八达,们埋伏,遭了暗算。”

韦恩杀戮的速度很,此时已经记清自己究竟杀了多少个血鬼了。只知魔王系统面板的负面绪值已经累积到了三万二,这是获得的历史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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